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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云新闻讯: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由三级提升至二级后,市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召开专题研究会,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自然灾害救助的相关规定,围绕精准提供法律服务明确任务目标,进一步研究部署法律服务相关工作,全力做好防汛关键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市司法局组建防洪救灾应急法律服务工作专班,由市律师协会会长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市律协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专门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部分委员,以及当前涉及到蓄滞洪区转移安置群众的西青区、北辰区、东丽区、武清区等区律工委主任、政府法律顾问律师等。
同时,安排专门人员与市应急局和各区相关部门做好对接联络,密切跟进相关区域动态情况,统筹做好全市应急法律服务工作,紧贴本次防洪救灾应急法律服务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务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市司法局指导公证协会组织西青、静海公证处等相关区公证机构,针对可能产生的公证服务需求,明确工作标准,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发挥公证职能。指导市律师协会组织公共事务与突发事件服务专门委员会、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和政府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等,针对自然灾害救助过程中可能涉及的法律问题,编制适用法律汇编和问答,为下一步做好相关工作提供法律参考和政策支持。
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12348天津法网,做好涉自然灾害的法律咨询工作。市司法局加大对接线律师培训力度,精准对接群众法律服务需求,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大对相关区司法局和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指导力度,截至目前,武清、西青、静海等区研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方案,组建应急团队,开通绿色通道,公示法律服务渠道,为救灾工作提供法治保障。
(津云新闻记者苑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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