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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抚养权!四川检察能动履职给6岁男童一个家

    来源四川长安网时间:2023-06-30 07:32:11

    “叔叔、嬢嬢好!”伴随着这句日常问候一起而来的开朗童稚笑脸让石棉检察院的检察官们揪了两个多月的心终于放了下来。


    (资料图片)

    2023年3月,四川省石棉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案件办理中检察官发现当事人曾生育一名男童小刚(化名),而当事人离家多年未履行作为母亲的职责,导致小刚只能由当地政府委托的监护人抚养。

    眼看6岁的小刚因抚养权问题,无法像同龄小朋友那样正常读书和生活,石棉县检察院未检检察官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细致调查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冯漫是石棉县检察院负责未检工作的检察官,办案经验丰富的她,先从当事人(生母方)入手了解情况。2015年,小刚生母年仅10岁,由于家庭原因辍学在家,但其长相成熟,外表看上去像成年女子。小刚生母隐瞒年纪与一外地男子谈恋爱,并在恋爱过程中发生了性关系,后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分手,该男子离开了石棉。分手后不久,小刚母亲查出怀有身孕,将孩子生了下来。

    小刚母亲无抚养能力,小刚便由外祖父协助抚养。小刚3岁左右时,其母亲离家外出一直未履行作为母亲的职责,外祖父以年事过高拒绝抚养。面对小刚的抚养问题,当地政府将小刚委托给村民进行监护,并为小刚解决了每个月1200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费用。

    检察官们先后多次到小刚居住地村组和小刚就读的幼儿园调查走访,了解到委托监护人系中年未婚男性且经常外出务工,小刚生活没有得到良好照顾,读幼儿园也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据幼儿园老师回忆,小刚有时一两个月不去上学,有时一学期都不去上学。今年春季入园,委托监护人甚至都没去幼儿园为小刚报名,最后还是幼儿园负责人上门劝说,并免除了小刚的学杂费,委托监护人才同意小刚去上学。

    能动履职帮助儿童安全回归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为更好的保障小刚的权益,给他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检察官们通过多次与小刚的亲生父母沟通,引导双方寻求最有利于小刚成长的监护方式,最终双方形成由生父抚养的一致意见。“此次案件是一件极其特殊的未成年被强奸案,与一般意义上的强奸案不同,属于恋爱期间自愿发生性关系。”检察官告诉记者,由于案件特殊,加之为让小刚有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检察官建议法院判处小刚的生父缓刑,以便于照顾小刚。

    就在检察官们以为要尘埃落定的时候,一个电话打了进来,“是冯检察官吗,小刚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去上学了。”2023年4月初,委托监护人在知道小刚的抚养权会回归生父母的消息时,委托监护人不愿放弃监护权偷偷将小刚带离石棉县,不配合后续处理。得知小刚被带走后,冯漫立即向检察长汇报并与委托监护人取得联系,委托监护人谎称自己在成都(实际在重庆),带小刚离开石棉是为了给小刚看病,但在反复追问下,委托监护人支支吾吾地不肯说出究竟是看什么病,也拿不出去医院看病的票据。

    为确保孩子安全,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对其定位并通过电话、微信做好对委托监护人的释法说理工作,责令其限期把孩子带回石棉县,配合解决后续问题;指导村委会出具告知监护权终止的书面通知书,通过微信送达委托监护人;联合民政、乡镇开展调查,收集前期抚养支出费用资料,为后续调解或者诉讼作准备。最终,在多方的通力协作下,委托监护人将小刚安全地带回了石棉县。

    抚养变更让未成年人生活有保障

    “我们这些年养育孩子,没有出去工作,每月应该要两三千元吧?孩子的生活费每月要一千元吧?看病、学习、服装等费用平均算下来每月要一千元吧?想要监护权至少该给我几十万吧?”……2023年5月4日,小刚的抚养费补偿调解在石棉县检察院会议室进行,委托监护人当着所有人的面算了一笔账,高昂的补偿费用要求,让调解刚开始就陷入僵局。

    针对该情况,主持调解的石棉县检察院检察长羊辉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从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到法院已判决案例,从以往感情付出到今后感情延续,向委托监护人阐释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的事实。

    “最大的困难就是让委托监护人自愿放弃小刚的监护权,虽然在法理层面来说,收回小刚监护权是很容易的一件事,但实际上,该案件中,涉及的双方都是有感情的人,因此,既要考虑到委托监护人对小刚的感情,也要考虑到小刚的安全。”羊辉说到。因此羊辉向委托监护人普及了除去国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助费用外,法院能够支持的补偿费用标准。最后,通过多部门对法律的解释,加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多轮协商后,最终双方就抚养费补偿达成一致意见。

    为尽快解决纠纷,方便小刚今后的生活和学习,检察院决定运用未检综合履职职能对小刚抚养权变更纠纷进行支持起诉,指导小刚生父拟起诉状及收集提交证据,并向石棉县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书,法院采纳支持起诉意见,经过调解,生父母双方同意小刚变更由生父抚养,由生母协助转移户籍。

    案结事未了,为保障小刚实际监护职责平稳顺利交接,检察院主动作为,协调县民政、乡镇等多个部门一起对交接过程进行监督,并对小刚生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后期检察官一直持续关注小刚回归家庭后的生活状况。

    一个多月后,小刚在父亲、姑姑和姑父的陪同下来到了石棉县检察院,感谢检察官们的帮助。小刚一改往日内向木讷的表现,在一旁与姑姑姑父有说有笑、打打闹闹。“这样才是一个孩子应该有的表现啊。”冯漫欣慰地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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